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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联合国秘书长的第二封公开信

已有 95 次阅读2015-6-3 13:22 公开信联合国, 秘书长

安南先生并国际刑事法院及各缔约国:

我写的《给联合国秘书长的一封公开信》和《我的控诉》发往全世界以来,不断收到全世界各地的回音,表达了同类物种的同情心和对那股反人类势力的无比愤慨。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国际社会要援助我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联合国宪章》、《罗马规约》、《世界人权宣言》。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通报的是:被告单位那帮人还在继续利用那台机器非法跟踪、监视我的思想和行动,对我搞不堪忍受的人格凌辱和非人道主义的精神迫害,亡我之心不死。

回信中有提及派国际刑警队的。我说过,不使用军事制裁和经济制裁,由国际刑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该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因为制裁的结果无论导至那家公司破产,都会造成更多的老百姓下岗和失业。权势者有的是钱,他们不在乎制裁与不制裁。当然,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能发出通缉令,即使被告单位那帮人逃到加拿大也能把他们捉拿归案。只是央央大国的司法制度会不会尽国际义务,主动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涉案人员名单,恐怕只有鬼才相信。如果联合国和国际刑事法院组织一支国际刑警队,以执行公务的名义来被告单位捉拿那十几个应判未判的罪犯,官方是不敢组织本地警察对抗的,因为他们害怕人民,尤其是害怕全世界的人民。

国际刑警队的到来,解救的绝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被告单位是权势加科技,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他们完全可能致使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甚至更多的人遭受和我同样的苦难与不幸。

 

受害人:黄弟禧

   2004年5月8日

         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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