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快捷登录

新浪微博登陆

搜索

英人边沁(Bentham)与程序法

已有 452 次阅读2010-5-10 05:23 程序法历史

英人边沁(Bentham与程序法

 

彭文发

(2009-1-13)

 

1边沁生平述略:

杰里米边沁(JeremyBentham1748215——18326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
     杰里米.边沁于1748年2月15日出生在伦敦亨兹迪奇区红狮街。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律师。他3岁多一点的时候就开始学拉丁文。边沁7岁时被送入威斯敏斯特学校,一直念了5年。他的拉丁文和希腊文写得很好,同学常常请他捉刀。1760年6月28日,12岁时的边沁在牛津女王学院正式入学。1763年,边沁进入林肯法学院,并在高等法院法庭中做见习生。同一年边沁又回到牛津,听了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课。1766年,他取得文学硕士学位,结束了他的大学生活,其时他18岁

边沁对法律的应用虽然不大关心,对于法律理论却是非常用功的。边沁的伟大梦想就是:建立一种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一种万全法Pannomion)。力图让普遍、完善的法律之眼洞察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要澄清英国法中普遍性的不准确与紊乱之处他对当时英国法律中的缺点,印象日益深刻。于是他开始问自己有没有一个标准可以用来衡量法律的价值。读了休谟的《论文集》以后,他找到了他所要的衡量标准,那就是功利主义原理。休谟提出,道德行为的特征就是产生幸福的倾向;但是人类作为社会动物,是从别人的幸福中自己感到快乐的,所以,他们应当不仅以自己的快乐、而且以别人的快乐作为他们的行为的目的。边沁把这种理论发展成功利主义的道德体系。   1776年他匿名发表了《政府片论》。此书是由威廉.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律诠释》导言中的某些论点引起的。
     1789年,边沁发表了《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他构思此书达15年之久。边沁还将自己著作《论政治策略》,亦称《立法议会程序》的抄件送给他的法国朋友。他设计了模范监狱环视房,其中最大的特色是内部的安排使坐在中央的人可以看到每一部分和每一个犯人。 1794年按照边沁的设计图建立一座监狱的法案被批准成为法律。
       边沁没有结过婚。他的父亲于1792年去世时,给他留下足够的财富,使他可以无偿地为法律而工作。他往往集中精力研究一个问题,直到材料齐备,足以写成论文。接着,批判的精神会提出新的疑问和新的改进,使他把著作准备付印的日子推迟;未完的手稿就会保留好几年,往往改写过三四次,而最后还是不出版。边沁单靠自己的力量,这种工作方式必然有损于他的出书效率。但他发现迪蒙是可以弥补他的缺陷的助手。迪蒙常常把边沁手稿中论证说理的许多大的脱漏填补起来,把冗长的分析予以压缩;把纷繁的头绪加以精简;同时还删除稿中的生硬词句,淳化其中怪僻的思想,最后还添加一点感情色彩。这样一来,就使公众看到一篇题材广阔,条理井然和词藻华丽的论文。边沁的创作借迪蒙而获得广泛的传播。边沁在国内得到的鼓励不如在国外多。1823年,边沁出资兴办《威斯敏斯特评论》,编缉人员几乎都是他的门生。除了迪蒙改写过的边沁的研究论著以外,《威斯敏斯特评论》上的论文就成了向大众传布边沁学说的主要工具。边沁本人很少为《评论》撰稿。那时他已经75岁,晚年他有许多助手帮助他准备出版著作,其中有年轻的约翰.密尔帮他编辑了庞然巨册《司法证据原理》。
     1832年6月6日,他毫无痛苦地长逝了。   
      边沁的主要著作有《政府片论》(1776年)、《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1789年)、1811年用法文发表《赏罚原理》,后分为《奖赏原理》和《惩罚原理》,用英文出版在俄国时用书信体裁写成《为高利贷辩护》一书。

  1823年,大力支持宣传哲学激进主义的《威斯敏斯特评论报》出版。

  晚年著作《宪法典》,生前未及完成,仅第一卷于1830年出版。

  由友人和学生整理出版的著作有:《谬误集》、《审判证据原理》、《新逻辑体系》、《义务学》和《行为的动力》等,近年发现边沁还著有《法理学》著作一部。

其中《道德与立法原则导论》是其最主要的著作,该书在法理学范围内最恶劣的影响,就是缩小了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只研究属于“主权者命令的法”,而忽略了判例法及程序法,这种影响通过奥斯丁而传播得更远,但是其优点是开分析法学之先河。边沁的著作后被编成《边沁集》出版。边沁的著作中只有年轻的约翰.密尔帮他编辑《司法证据原理》属于程序法性质的著作,其它著作都是实体法性质的著作。在边沁的一生之中,他曾先后提出或支持过以下的观点:(1)个人以及经济的自由,(2)国教分离,(3)言论自由,(4)女性的平等权利,(5)废除奴隶制和体罚(包括儿童),(6)离婚权,(7)自由贸易(8)高利贷,(9)同性恋的合法化。(待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