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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联合国秘书长的第七封公开信

已有 81 次阅读2015-6-3 13:27 公开信

潘基文先生并国际刑事法院及各缔约国:

自从2003年我给联合国秘书长的公开信发往全世界各地以来,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社会和广大民众给予极大的关注,表达了同类物种的同情和关心。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那股反人类势力使用那台与我的脑袋无线连接的机器,非法跟踪监视我的思想和行动,卑鄙无耻地窃取他人隐私,不分日夜地对我进行人格凌辱、精神折磨,国际社会和广大民众表达了各种不同程度的愤慨。多元化政治使国际社会多姿多彩,各国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虽不同,但对那股反人类势力所作所为的非法性,国际社会和广大民众表达了各种不同程度的共识。这股反人类势力不仅拥有高科技,还拥有蔑视人类的世界观,不可一世的权势,这是对人类的威胁。

节假日,星期天,夜深人静难以入眼时,半夜醒来想续梦时。守候在那台机器旁的五个人就会用带有人格凌辱的语言,带有权势恐吓的语言,对我发起攻击。反反复复的偏头痛,无法排解的精神苦痛,我对这股反人类势力愤怒极了。俗话说,酒逢知已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三十年前,我选择了活下来。一是求生是人的本能,二是死不瞑目。这股反人类势力三十年来的所作所为,是谁给他们的权力?是谁让他们那样搞的?又是谁在包庇着他们?他们的法制背景是什么?生命的无常,现代人的脆弱。不仅死亡有偶然的,生存也有偶然的。或许,我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三十年来,他们想对我加害的,他们能对我加害的,直接的,间接的,他们都做到了。还剩些许的生命和一个脑袋,但他们绝对不会放过我的。

世界上有这么一个法院,叫做国际刑事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该法院无意取代各国法院审理案件,但各国法院不能提起诉讼的案件他们会受理的。这就是一案不二审的原则。在有些国度里,权与法是永恒的主题。权大于法时,案件进不了法律程序。权永远大于法时,案件永远进不了法律程序。民众为了避免权势下的非命和不幸,应该告到国际刑事法院那里去。我就作了这样的努力和偿试。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走过的人多了就成其为路。

 

受害人:黄弟禧

2008年2月20日

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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