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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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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 196收听 0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某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海蜗,又为庞大的海龟海带海漂之海氏家族增添了新的一员。

已有 202 次阅读2010-5-19 04:19

海蜗,又为庞大的海龟海带海漂之海的家族增添了新的一员。

 

中国各单位有一个规定。出国逾期人员,单位会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收回一切待遇,包括房屋。由此产生种种问题。我个人遭遇的经验是,在我父母于88年出国后,受聘于法国东方语言学院中文系。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就算我父母自动离职,要求收回房屋。 在我出国探亲期间,房子已经被收回。

 

投亲靠友,偶尔睡睡北京站。咱也认了,再苦也不能苦国家是不是。嘿嘿。

 

但是,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户口制度。没房子,不能落户。 没户口本,民政局不能让咱结婚。我对象一听说要搞成海星,牛郎织女2010版就急了。压根不信,以为我这里要变心,马上定机票要回来看看。现代化毕竟好,海雁们天南地北的可说飞回来就飞回来。

 

关于此事,各个有关单位都觉得新鲜,没处理过。也找不到解决的地方。故此,我已经向北京治安总队递交了申请,进行一次游示抗集类活动。在申请过程中,和总队警官们沟通愉快,收到很多良好建议。尤其是在网上搜索类似申请,发现了一份要求人大立法的案例。肯定也是一个看过走向共和的哥们。我怎么就忘了这回事。

 

法治国家中,立法是国会的职责。换句话说,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是立法机构。似乎政协也有类似权力。应该向他们提交一份反应问题,要求立法修改政策的建议。初步的构想如下。

 

1呼吁简化现行结婚登记制度。取消户口本和地区限制。任何一对未婚夫妻都可以凭身份证在全中国范围内包括港澳特区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2保护长期出国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华侨,侨眷的房屋权。 

 

3完善劳工法。

关于我国对于出国未归人员的政策。其中有很多问题。

a产权不清。公有制体制下工作的人员,享受的是分配住房。而不是租房。单位拥有所有权,个人拥有使用权。

b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关系。学校以房子是学校的为理由收回。按政治课本来说,办公楼教学楼是生产资料,属于生产单位。居民楼是生活资料,属于居民。

c工资和福利。校方以不继续在学校工作为理由收回房子。但是房子是分配的,并非出租。分配,是按照工龄和贡献为基础,等于工资的一部分。停止工作,可以不发新房,焉能收回旧房。而且退休金等福利应该按照工龄核算。不能因故完全取消一切待遇。这等于剥削工人。这部分立法,尤其应该参考国外福利制度的先进经验。

b劳资关系。学校属于一个生产单位。校方是资房,出国未归人员是资房。整体问题是劳资双方问题。现行制度,是仅凭资方单方面的意愿就剥夺劳方劳动成果。极为不合理。人大应该立法,以劳资谈判方式解决这类问题。

 

目前已申请游示抗集,将寻找媒体记者的帮助,并向地方人大机构递交呼吁书。同时请懂得法律的朋友或者有类似经验的朋友多提建议。感谢大家支持促进国家社会的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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