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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语最大收获来自背,Nico感兴趣的剧本抄再加录音反复模,使语音语法地道。绝对奠定强大基础。再找机会多练习,大学周围留学生和路上游客都是补捉对象,有问题听不懂,不妨多问几人。既练听力又练胆量。在国外就这样做,效果好。 --张岳

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特征及其利弊 &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 ...

已有 569 次阅读2010-10-14 13:17

       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单一反映在治理结构上的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和家族企业产权高度集中的情况相类似,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合一在其发展初期是必然的和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首先,它保证了经营主体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做出的决策能更灵活的适应市场变化。其次,家族成员之间彼此信任感很强,几乎不存在任何委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监督成本和代理成本问题。这对创业初期的家族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然而,随着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扩大,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的弊端就会出现,表现为所有者不堪管理重负和决策失误等等。此外,企业的传承也会出现问题。一般而言,家族企业的继承总是在家族内部进行,这就需要家族成员中有善于经营的人员,企业才能存活,否则企业生存就会面临威胁。这也是目前我国家族企业中大型的长寿公司为数还很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这时能够预测市场变化、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家的来源仅仅限于家族内部,对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此时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策略,逐步把经营权交给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员,实现资本与管理的分工合作,将会极大的提高企业的管理运作效率,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    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与制度变革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崛起的一批新兴家族企业,经历了大约10年的飞速发展时期,到90年代大多数销声匿迹;而在90年代成长起来的企业,到90年代末大多数也已日薄西山,例如巨人、飞龙、三株、爱多等等。然而,也有一些家族企业渡过了这一危险期,存活了下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有些成为上市公司,例如正泰集团、太太药业、格兰士、天通股份、希望股份等等。这种状况是否说明了中国家族企业有一个10年左右的“寿命危险期”。因此,我们必须思考中国家族企业寿命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从而找到一些中国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西方学者对家族企业的生命过程作过深入地研究,有多种理论体系,著名的有美国艾迪思研究所伊查克 • 艾迪思(Ichak Adizes)博士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和哈佛大学拉瑞葛雷纳教授的企业成长五阶段模型等。其中艾迪思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影响较大并被广泛接受。见下图:

       该理论主要从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分析了企业成长与老化的本质及特征。艾迪思把企业生命周期形象地比作人的成长与老化过程,认为企业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十个时期:成长阶段,包括孕育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成熟阶段,包括盛年期、稳定期;老化阶段,包括贵族期、内耗期或官僚化早期、官僚期和死亡期。每个阶段的特点都非常鲜明,并且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根据上图我们可以看到:

       孕育期,凡是希望创办企业的人都拥有雄心勃勃的创业计划。一旦他们对风险做出承诺,一个企业就诞生了。但是很多雄心勃勃的人总是不能做出最后的承诺(只是空想),致使企业流产。

       企业诞生了,进入婴儿期,此时企业缺乏规章制度,创始人在经营管理上大权独揽,唱“独角戏”,并且常常出差错,因而控制力很弱,往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就是根据危机进行管理。但这还不是婴儿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时资金不足才是关键,因为一旦企业失去资金的支持,婴儿期企业将难逃夭折的命运。

       学步期是企业迅速成长的阶段。创始人这时相信他们做什么都是对的,因为他把所有的事情都看作机会,这常常会种下祸根。他们更愿意按照人而不是职能组织企业。创始人仍然是决策的中心人物。但是学步期的企业控制力很弱成为主要矛盾。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战略眼光容易被眼前的机会所驱使;二是缺乏一种系统化的制度,如果说婴儿期是根据危机进行管理,在学步期管理则成为企业的危机;三是仍然以家族成员为管理主体,缺乏一种科学化的授权体系。那些未能建立管理、领导制度的学步期企业将会掉入“创始人家族陷阱”。

       青春期是企业成长最快的阶段,规模效益开始出现,市场开拓能力也迅速加强,市场份额扩大,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名声已为世人所知晓。在这个阶段,公司采取新格局。创始人雇请职业管理人员,并逐步实现授权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这个时期对企业创始人是个极大的考验。青春期过渡顺利的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可能发生了变化,股权开始出现多元化或社会化,创始人逐渐从管理层淡化,经营工作逐步由职业经理人承担。但是这一切并非易事。往往是创始人自己仍然参与很多管理工作,与管理层发生矛盾;创始人、管理层和董事会之间发生矛盾,家族成员之间发生矛盾,以及老人和新人之间冲突不断。这些矛盾和冲突成为这一时期企业的主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企业内部可能发生政变,由职业经理人全面接管,创始人被迫出局(离异),要么职业经理人被赶走(企业倒退到学步阶段),要么家族成员之间反目为仇,家庭破裂等等。

       企业渡过青春期,终于进入盛年期和稳定期,这是企业生命周期中最理想的状态。在这一阶段的企业得以摆脱了创始人的影响而获再生,并不断走向成熟。在青春期,创始人在经历了多次的危机后,开始学会了授权。职业型的企业家也开始步入企业。企业也从以量取胜转向以质取胜,从苦干转向巧干。在盛年期,企业的灵活性和可控性达到平衡,出现了一些企业运作的理想化特征:企业的制度和组织结构完善;企业者的创造力、开拓精神得到制度化保障;企业非常重视顾客需求、注意顾客满意度;计划能够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企业对未来趋势的判断能力突出;企业完全能够承受增长所带来的压力;企业开始分化出新的事业和组织。

产权社会化

管理职业化
 
夭折,早衰,死亡
 
产权单一

家族化管理
 
制度变革

半职业化管理
 
婴儿期
 
企业寿命
  
学步期
 
青春期
 
盛年期
 
稳定期
 
企业规模
 
家族企业危机、冲突多发期
 
家族企业成长与制度变革

    根据艾迪思的理论,与世界上著名的百年以上家族企业相比,如瑞士的劳力士(Lolex)公司和和美国的杜邦公司(年龄都超过200岁)、美国的通用汽车公司和西方电气公司(也都100多岁),中国相对比较长寿的家族企业只能算刚刚度过学步期进入青春期,而绝大多数还处在婴儿期和学步期的初级阶段。企业在青春期之前(包括青春期),是威胁和危机最多、变革最剧烈、死亡率最高的时期。这也是我国一些刚刚进入规模化经营,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面临变革的家族企业是否能够健康成长的关键时刻。在企业的学步期的后半阶段,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创始人就要有意识的建立科学的授权体系,逐步吸纳职业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为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变革的顺利实现打下基础。企业的青春期是实现这些变革的关键时期,是企业迅速发展与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创始人与家族成员、职业经理人与家族成员等各种矛盾最为复杂、冲突最为激烈的时期。处理不当或矛盾激化,就会出现企业早衰、倒退、分裂以至死亡等恶果。在青春期,企业除了要避免多元化陷阱和盲目投资等经营上的失误外,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的转型是顺利渡过青春期实现企业更大发展的关键所在。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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